艾爾之光盾〔自由時報記者周敏鴻/桃園報導〕龍潭鄉男子陳建興,因受託照顧的四歲余姓男童隨地便溺,他動手毆打,以致男童跌倒頭部重擊死亡,陳又把余童棄屍在新竹縣,桃園地方法院昨天判處八年六月有期徒刑。

余童父親因毒品案入獄,母親販毒被通緝,去年十一月跑路前把余童交給毒品案假釋中的陳建興(三十二歲)照顧。

今年二月七日晚上六時,余童在房間小便,陳建興抓狂,用拳頭痛毆他致死,還找朋友翟孝勇幫忙棄屍。兩人等到八日晚十一時由翟孝勇偷車,陳建興把風,再用竊得的汽車載著裝有余童屍體的黑色塑膠袋,前往新竹關西鎮偏僻的產業道路旁棄屍。事後兩人良心不安主動向龍潭派出所自首,還帶著警方找到余童屍體。

檢警相驗,余童身上有多處毆打外傷,顏面、顱頂、後枕、耳後及四肢都有,其中頭部傷勢有不只一次撞擊,致他左後硬腦膜下腔出血,加上腹腔肝臟撕裂傷、中樞神經衰竭成了致命原因。

法官認為,陳建興受託照顧幼童,卻傷害無自主能力的余童並棄屍,至今未與家屬達成和解,涉傷害致死、遺棄屍體等罪,判刑八年六月。翟孝勇遺棄屍體罪還要另行審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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