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張文川、黃湞尹/台北報導

陶晶瑩老公李李仁涉嫌違法雇傭案25日偵結,法院判決仍維持緩起訴1年,但原本判罰5萬公益金提高12倍,變成60萬元。「陶子」陶晶瑩昨錄影時表示他們會虛心接受,不忘虧老公李李仁:「連台灣首富都沒罰這麼多!」暗指郭台銘夫人曾馨瑩將外籍看護當傭人用,卻只挨罰3萬元。

犯法和違規 不可相提並論

士林地檢署認為陶誤會了,強調兩者觸犯法條不同,「犯法和違規,不可相提並論」。法界人士指出,李李仁承認替母親和岳母偽造巴氏量表,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嫌,屬刑事案件;曾馨瑩以外籍看護當傭人,則只是違反勞委會的行政罰,兩者層次不同。檢方並強調,緩起訴公益捐的金額,是經被告李李仁在偵查庭時當庭同意的,檢察官才會衡酌被告的悔意,讓他有緩起訴的機會。

檢方說明,本案其餘40餘名違法僱主的仲介業者是被「起訴」,是否有罪、該怎麼罰,移由法院去判定。而李李仁是此案唯一認罪的嫌犯,才獲得「緩起訴」機會,只要依他親口答應檢察官的條件:在6個月內繳納公益捐,1年緩起訴期內不再犯其他刑案,就可不被起訴,不須再經法院判決程序,陶可能誤會了法律的程序。

若李李仁反悔,未在6個月內捐款60萬給公益團體,檢方將撤銷緩起訴,回到偵查階段,因李李仁已承認偽造巴氏量表,屆時恐難逃被起訴,須到法院說分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