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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城「你怎麼有這個東西?哪裡買的?網路!怎麼沒過濾購買者身分?」網路交易發達,坐在電腦前「一根手指頭」就能逛街;少年不但可輕鬆在虛擬商店買到違禁品,也可能被騙。

家長該怎麼辦?難道只能靠多關心嗎?法律沒有規範嗎?

台北地院庭長蔡坤湖表示,為了百分之一犯罪行為,去規範收貨端,影響百分之九十九民眾便利性,是不可行的;但物流業者有社會責任,從管制出貨端下手,是可行的方法。

一位檢察官說,網購應該採「實名登錄」,寄貨者填真名並確實驗證件;並納入類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賠償精神,一旦少年網購非法物品,家長得向通路求償。

新北市一名小學生花一千兩百元在學校旁書局購買兩張遊戲王卡,家長要求書局退貨還款未果,向市府申訴;市府消保官依民法精神,勒令代理商及店家,未經家長同意不得販售高價卡給未成年人,否則將處六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。

台北市大安區一名家長,去年聖誕節發現念國二的孩子偷錢到便利商店購買遊戲點數卡,要求超商退費被拒,理由是「小朋友自行操作機台購買、超商僅負責結帳」。家長認為應該像購買菸酒一樣,管制購買者年齡。

陳姓家庭主婦說,透過郵局或宅配送貨到家,起碼知道小孩買了什麼;如今廿四小時營業的超商取貨便捷,孩子可在上下課途中取貨,家長根本無法把關。她認為個人寄貨者的可疑商品必須由成年家長領受,避免孩子透過超商網購非法物品。

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黃梅月認為,要求少年取貨要成年人陪同立意雖好,但執行上有困難,搞不好出現「代客取貨」或「大哥取貨」模式,衍生更多問題。

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表示,青少年網購、帳戶遭詐騙集團盜用的案件近來大增,但網路速度太快,有的孩子以為能獨自收拾爛攤子,聽詐騙集團指示後卻任人擺布,最後卻因「帳戶被盜」無辜成為詐欺共犯。

資策會研究,台灣二○一○年線上購物市場達三千五百多億元,商家對個人交易占百分之五十七、個人對個人交易占百分之四十二;二○一一年線上購物市場規模成長到四千三百億元,取貨便利性與安全性是網購者最主要考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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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曉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